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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实行“处室常规工作争先创优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2 14:40:25   来源:

 

关于实行“处室常规工作争先创优评选”的通知

 

学校各职能处室:

     为调动各职能处室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学校这职能处室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发挥目标责任的激励和推动作用,在全校形成外争上游、内创一流的工作氛围,学校决定自20153月起实行“处室常规工作争先创优月评选”制度。

各职能处室可从各自当月常规工作中挑选活动有特色、师生反响大、社会评价高的工作项目进行“争先创优”亮点申报,经学校督查小组验收确认后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当月处室考核中给予510分的考核奖励。同时作为年度先进处室评选的重要参考。

申报时需提交如下材料:“争先创优”申报表;申报项目材料应包括:活动计划、方案、总结、过程性资料(图片、问卷、活动记录等)。

 

 

 

北海中学督导室

                                   2015.3.30

 

 

 

 

附:

北海中学“创先争优”项目申报表

申报处室

 

申报项目名称

 

时间

 

特色或亮点说明:(应附详细过程性档案)

 

 

督查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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