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处室常规工作争先创优评选”的通知
学校各职能处室:
为调动各职能处室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学校这职能处室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发挥目标责任的激励和推动作用,在全校形成外争上游、内创一流的工作氛围,学校决定自2015年3月起实行“处室常规工作争先创优月评选”制度。
各职能处室可从各自当月常规工作中挑选活动有特色、师生反响大、社会评价高的工作项目进行“争先创优”亮点申报,经学校督查小组验收确认后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当月处室考核中给予5至10分的考核奖励。同时作为年度先进处室评选的重要参考。
申报时需提交如下材料:①“争先创优”申报表;②申报项目材料应包括:活动计划、方案、总结、过程性资料(图片、问卷、活动记录等)。
北海中学督导室
2015.3.30
附:
申报处室 | 申报项目名称 | 时间 | ||||
特色或亮点说明:(应附详细过程性档案) | ||||||
督查验收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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