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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北海中学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15-04-02 14:24:11   来源:

 

济源市北海中学

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我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全校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强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济源市师德师风建设“十要、十不准”》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师德师风考核。要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广大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要求

实施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要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思,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三条  考核的对象

本校所有在职教师

第四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八个方面,详见《济源市北海中学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

第五条  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进行,一般应安排在每年6月或1月进行。

 (一)成立考核小组                       

学校要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各相关科室开展师德评议。

1、教师互评。对照《标准》的具体内容,以业务组或年级组为单位,对照细则,组织教师互相评议,确定该教师分值(占总分的60%)。

2、学校评教师。由学校考核小组收集整理教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对每位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教师师德师风分值,其中“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团结协作”方面的积分由教导处提供(共40分),“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为人师表”方面积分由政教处提供(共35分),“廉洁从教”方面的积分由办公室提供(共25分),确定该教师的分值(占总分的40%)

 (三)综合评定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各科室反馈情况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审议并确定最终的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再送档案室存入个人档案。

第六条  考核等次的确定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各等次人数的相关比例按教育局的相关文件划分。

有违反第11条、第13条、第29条、第30条、第31条、第32条、第33条中的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或本年度如果有学生举报或家长举报教师有违犯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经学校调查情况属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

对一票否决行为的认定,均以《师德师风违规事项登记表》(附件2)的记载为依据。

第七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解聘。

(三)年度考核结果和《师德失范违规事项登记表》

作为教师师德师风档案的重要内容,与业务档案一同存入个人挡案。

 

 

北海中学办公室

                           2015年3月13

 

 

附件:

1、《济源市北海中学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

2、《师德师风违规事项登记表》

3、《济源市北海中学师德师风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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