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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0 10:00:46   来源:

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育科

济教基[2013]245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济源市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济政办文【201331号)、《济源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广泛深入开展节约教育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济教基【20137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教育实际,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全市各学校要在每年10月份开展普及环境保护法,资源回收巧利用的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同时,在世界环境日(6月)开展以绿色回收进校园为主题的实践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教育,积极倡导环保健康、循环利用的生产生活方式,树立师生节约环保意识,在校内形成加强环境保护、注重资源回收的良好氛围。要通过校园网络、广播站、宣传画、黑板报、橱窗等多种宣传渠道,在校园内全面宣传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以及低碳环保活动的必要性及相关知识,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让每一个学生都参与到行动中来,用自已的行动践行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养成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

  (二)开展环保普法讲座

  全市学校要在每年10月份开展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普法讲座,组织学生以普及环境保护法为主题,开展班级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力求从法律层面提升全校师生的环保意识,努力在全市学校推动和形成加强环境保护、注重资源回收的良好氛围。

  (三)丰富相关教学内容

  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要在中小学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勤俭节约品德和废旧商品回收知识普及教育。结合各自教学内容,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环境保护相关内容教育教学,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高尚品德;职业学校要结合自身特色及优势,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入绿色教育课程,开发建设以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课程,保证必要学时,丰富废旧商品回收的相关知识。

  (四)争当环保宣传大使

  全市各学校要组织学生走出校园,深入街道及社区,广泛宣传资源回收、低碳生活理念,树立全民环保意识。宣传活动中要以普法宣传、倡导废旧电池回收和垃圾分类放置等作为主题,以宣读倡议书、发放宣传材料、制作环保展板、环保知识趣味问答等形式,积极倡导环保健康、循环利用的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人人讲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组织环保体验活动

  全市各学校要在每年世界环境日(6月)开展以绿色回收进校园为主题的实践活动。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依托学生环保社团,组织广大学生在宿舍、教学楼等生活垃圾较多的地方组织开展废旧物品回收利用活动,重点对废旧塑料、废电池、废旧电子产品进行分类回收,同时可与所在辖区共同配合,设立废旧商品回收站点,打造绿色校园优秀试点,将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的环保理念渗透到在校师生的日常生活中。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的重要意义,教育和引导师生自觉形成良好习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回收工作,用实际行动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各单位要抓好落实,并于1115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资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hnjyjyk@163.com

 

201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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