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报
在上周五举行的济源市“争做愚公家乡好少年,我为济源添光彩”演讲比赛中。我校选手初二(12)班史丽颖沉着冷静、慷慨激昂的演讲征服评委,荣获特等奖。另,初一(5)班闫哲获得一等奖。特向两位表示祝贺,希望其他同学向他们学习,为学校争光,为家乡添光彩。
学校办公室
2010.11.23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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