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济源市北海中学2018年招生公告(一)

发布时间:2018-06-20 10:48:20   来源:

济源市北海中学2018年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根据教育局招生条件进行招生。
(二)公正公开、阳光招生。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办法、时间节点以及学生入学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规范办学、均衡分班。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生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二、招生范围与规模:
招生范围:北蟒河以北、飞机场以南、沁园路以西、铁路以东,南堰头村
招生规模:12个班,600人
三、招生条件:
凡在我校招生范围之内的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一)第一批次招生对象
1.学生与监护人的户籍地、实际常住地和房产证相一致;
2.学生与父母一方户籍相一致并在本地居住,提供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房产证;
3.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可就近在其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部队驻地公办学校入学;烈士子女可就近在烈士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公办学校入学;符合豫公通〔2018〕66号文件规定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警察子女比照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安排入学。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以及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警察、因公伤残警察证明,有相关证书的可交验证书。
4.市委、市政府及以上文件规定需优先安排的在济重大投资者、在济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教育局审核后安排入学;
5.监护人已购住房并实际居住,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经市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契税等证明,以及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气物业交费票据。
(二)第二批招生对象
1.监护人已购住房,尚未实际居住的,需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契税等证明。
2.外来经商办企业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非济源户籍),提供居住证(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用工单位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租房的须有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费交费单据),由招生学校审核后入学。
(三)第三批招生对象
1.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区经商办企业一年以上(含一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户口本,租房的提供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费交费单据。
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区有稳定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务工单位证明、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截止2018年6月底满12个月的工资表、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交费凭证。
四、报名办法:
凡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登录济源市北海中学微信公众平台,点击下方“学位申请”进行报名;或者登录“济源市北海中学”校园官网”,网址www.jysbhzx.com,点击飘窗“北海中学2018年初一新生学位申请”,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记好提交后产生的报名编号,该编号在资格审查和录取公示时使用。

五、时间安排:
(1)学位申请(6月25日—30日)
凡是有意申请我校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在北海中学微信公众平台或校园官网上报名。
(2)资格审核(8月11日—13日)
凡是填写我校学位申请表的新生,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接受资格审核,提供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按照户口本、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劳务证明、租房合同的顺序进行装订,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3)公示(8月14日—18日)。
在“济源市北海中学”校园官网和“济源市北海中学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
(4)录取(8月19日—20日)。 
凡被公示的学生到我校报到注册,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强东
副组长:王振方  袁静   宗潇   李继红   孙春晴
成员:李艳莉  王玉州  李世军  牛继刚   郑迎峰   李二军
    李军杉  郭 霞   周备永  梁庆红  
咨询电话:0391-6659305   
王老师:13849536772  
李老师:13838946650   
赵老师:13069470121
 

 济源市北海中学
2018年6月20日

 
北海中学欢迎您

上一篇:北海中学安全课《孩子,你不是一条鱼》
下一篇:北海中学2018级新生资格审查公告

济源微信营销